2023.07.04
1.轉知衛生福利部函:「護理人員法第十二條所定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」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7月3日以衛部照字第1121560890號公告訂定發布,請查照轉知所屬。
2.衛生福利部108年6月10日衛部照字第1081560792號函釋,有關護理人員部份,自即日停止適用。